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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齐发力 科研咨政显成效——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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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落实落地,围绕深化党的理论研究、提升科研管理效能、强化决策咨询服务等中心工作,着力构建科研工作新格局,以鲜明的科研导向、多元的工作举措助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制度机制,激发科研工作动能活力 校(院)持续强化科研制度机制创新,在尊重科研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和学术评价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学术、奖惩结合的良好科研氛围。一是健全考核激励制度,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制定了《教师科研基本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建立教师科研工作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突出业绩贡献在考核中的地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对标导向引领作用。二是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学术治理水平。2022年初,校(院)根据教师岗位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调整了校(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将科研成果丰硕、学术品德端正的教师充实其中。定期召开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科研项目申报、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推荐各类专家人选等工作进行评议,确保学术事务决策公正透明。三是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增强科研攻关有效合力。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紧密科研咨询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内研究单位的联系,积极推动跨校(院)、跨部门的综合研究工作,累计完成市人大、市委研究室、市统计局等部门单位的专项调研课题8项。 二、坚持与时俱进,搭建科研工作创新平台 校(院)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按照“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工作思路,促进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不断深入。一是搭建咨询成果报送平台,着力打造科研咨政精品。持续做优做强《党校之声》,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报送咨询报告,为校(院)发挥新型智库作用提供有效载体。其中,决策咨询报告《关于促进我省梯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获得省委领导孙雪涛、市委书记戴超、市委副书记温卫东肯定性批示,《定西应加快城区智慧交通建设》获市政府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搭建教学科研互促平台,着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围绕主责主业,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文章、成果进课堂,将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科研解决的重要课题,开展专题研究,鼓励教师把研究成果带进课堂、搬上讲台,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校(院)教师围绕特色产业研究成果,开发了现场教学《定西市安定区马铃薯产业的发展现状与思考》;围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发了沉浸式教学《让历史见证未来,从伟大长征精神中汲取信仰的力量——红军长征在定西》;围绕学习宣传新时代定西精神,开发了情景模拟党课《精神的丰碑,奋进的力量——从“三苦精神”到“新时代定西精神”》,得到学员一致好评。三是搭建理论实践结合平台,着力加强教师学员互动。校(院)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教学环节中,让学员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充分调动学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动性。在实践教学阶段,由校(院)教研骨干担任指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紧贴改革攻坚的重点、转型升级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撰写咨询报告。近年来,教师指导中青班学员完成咨询报告18篇,推动了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提高了主体班次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研工作增量提质 校(院)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汇聚各方力量,强化团队建设,聚焦成果管理,推动科研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部署调度,确保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对标《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对表全省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指标体系,年初明确全年校(院)科研工作目标任务,拟定社科研究工作计划、科研和决策咨询重点选题方向,定期召开科研工作推进会、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解决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解决问题中进一步夯实科研的基础性地位。二是注重队伍建设,为科研兴校提供人才支撑。立足学科建设、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采取措施整合校(院)内研究力量,以教研室为单位,适时组建团队,开展集体攻关。鼓励以老带新,采取“师带徒、结对子”等方式,加强对年轻教师的指导,增强年轻教师的科研意识、科研能力。三是坚持分层推进,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师年龄结构和研究专长,实施课题申报工作分层分类推进,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校(院)级课题,选拔中年骨干教师申报市级课题,动员高级职称老教师牵头申报省级课题。近年来,校(院)共获省市级立项课题20项,其中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13项、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基层统战工作问题调研课题3项、省市社科联联合项目1项,课题立项数量质量均有所提升。四是规范成果认定,促进科研创新绩效提升。对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培训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结合校(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学术论文、咨询报告认定标准,引导教师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促进科研诚信和创新。校(院)教师在《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水土保持》等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在《甘肃理论学刊》《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新疆社科论坛》等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47篇,从整体上实现了学术产出品质的有效提升。(科研室张亮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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